奇怪,我記得我明明就有打一篇慶祝達到partner visa的文章押!!! 怎麼今天找不到

因為就想說用我的經驗跟大家分享,因為我們不是典型符合要求的申請者,所以當初送出申請的時候有很多的擔心

結果沒有想到兩個月就順利拿到了,真的很幸運

以下,就是大概的分享

 

我們是三月初送申請的,我們沒有委託仲介,是一步一腳印自己辦理。

 

我們去年七月認識,八月在一起,九月我回台灣一個月去半working holiday visa為了可以繼續待在澳洲

10月份初回澳洲來慶祝生日,10月底搬在一起。

2月中開始準備材料,3月初送申請,五月中接到核發通知。

 

一般來說,partner visa 必須能夠證實同居關係1年以上或者有結婚事實,我們雖然只有半年,當初也有想說結婚,但是實在不想要因為簽證而結婚,覺得才辦法就詰婚也實在倉促,因此我們繼續努力尋找其他可以替補的要求的其他可能性

 

後來在申請表上面看到一欄 waving condition,他說的是,如果有法律文件證明同居關係,就可以替代不滿1年同居關係的事實

於是我們一月初去了辦理結婚的地方,辦理了de facto relationship certificate

現在說起來感覺都很簡單,其實是要準備很多材料去證明你們同居的關係的

 因為澳洲這邊很多人都為了留下來,去假結婚辦理這個visa,所以這個visa相對的比較煩瑣一點

 

de facto relationship 有個28 days cooling period. after 28 days cooling period, you can get the certificate.

我們是再回台灣前申請了,剛好回台灣度完假後,就收到了證明

回台灣的時候也去申請了良民證,會雪梨也去申請雪梨的良民證

我們光是愛情故事就洋洋灑灑的各自寫了一二十頁,Conrad最得意的就是他那20頁的故事了

他說,他得從中讓人知道他的誠意押

 

anyway... 

細節材料網上都有很多的訊息,我就不載贅述

送件後第三天我收到了bridging visa A,但是條件是我要等working holiday結束後才可以,

也就是還有一份工作只能作半年的限制,但是因為我已經到了下半年,就算visa結束後也是銜接bridging visa 所以我的工作是不用擔心的

然後我三月底辭了工作,四月在家整整休息一個月,五月找到工作了,工作一個禮拜後,就接到partner visa 核發通知

一切都是這樣的銜接剛好。

 

希望之後如果朋友需要這分享的資訊,可以來跟我們討論討論

 

我們的visa可以順利拿到,真的是靠著網路的分享訊息力量

看著各種相似又不同的案例,我們找到我們自己的方式

一方面省了好多不必要的錢,另一方面,我們兩個自己努力的克服一步步的阻礙,才會更珍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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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兪樂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8)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