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個月初終於遞出了簽證的申請,隨後拿到了Bridging Visa A

只是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任何的回音。原本是打算順利通過後再來分享經驗談,準備材料的那兩週,真的是很煩的兩周,我和我男友有無數次為了材料等等的事情,鬧的兩人情緒很不好。一方面不確定我們是否合格可以申請,一方面也擔心我們的材料到底夠不夠。我之前爬了很多文,有很多人交了非常多的左證文件,但是我這次沒走繁文細節的方式,我選擇他們想看什麼我給什麼的方式,依據Check list上的每項來呈現。

等待的時間還搖搖無及,我身旁有幾個申請過的朋友,幸運的一兩個月等到了回音,也有人等了一年多才批下來,還有個朋友已經遞了至少半年了,目前都還在等待。

我不敢想像我需要等多久,也不想像我會不會是幸運的那一個。

這邊文章,我簡單的交代一下我的情況,看我走的方向,我相信有些跟我情況相同的朋友,這篇會有些參考值

 

背景說明

我和我男友2012年七月認識,八月在一起,十月底住在一起,送申請時間是2013年3月,所以我們在一起不到1年,住在一起也只有半年的時間。

他是citizen,有穩定工作。我則是先前在澳洲念書,去年九月學生簽證到期,所以回台灣續了WHV417過來,打工簽證讓我可以在澳洲多待一年,但是每份工作不可以超過半年的時間,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必須換個簽證,來幫住我可以找份穩定的工作。

首先我們去確認了(打電話問移民局),當我送出申請後,我的bridgingA是否立刻取代現有WHV417的工作限制?

答案是不行的,你必須等待妳現有的visa到期後,bridgingA才會生效。但是好消息是,去年改了一個規定是,原本bridging會續著你原先visa的限制,直到你正式拿到配偶簽證。但是新制改了,只要你的bridging A生效,你沒有任何的工作限制。也就是說,我去年十月申請的打工度假簽證,必須在滿半年後,也就是今年三月底前辭掉工作。但是之後下一個工作,也就沒有工作的限制了。因為當我下半年的WHV工作限制後,隨之bridgingA生效,等於我可以從四月開始沒有限制的工作。

 

接著我們去尋找若同居不滿一年,有沒有其他方式可以取代這項要求?

我相信這也是很多人很困擾的事情,這是我們當初最煩惱的是,我們還一度想說是不是乾脆去結婚。但是當時我覺得,如果為了這是情而結婚,讓我對從小到大的求婚幻想都泡湯了。

後來我們認真的去找答案,首先我們再一個英文的論壇,找到了一個可能性,也就是去http://www.bdm.nsw.gov.au/ 就像是我們的戶政事務所的地方,去辦理同居證明。也就是去法定你們的同居關係de facto relationship,這個東西其實在西方的已經像是半個結婚了。

後來我去找了很多東西去找這個做法的可行性,終於在官方網站http://www.immi.gov.au/media/fact-sheets/35relationship.htm

找到了這段話:

Waivers

The one-year relationship requirement does not apply if the applicant can establish that there are compelling and compassionate circumstances for the grant of the visa.  For example:

  • in the case of a de facto partner relationship where there is a child from the relationship
  • at the time of application of the partner visa, the de facto relationship was registered as a prescribed relationship in the relevant Australian state or territory legislation
  • in the case of a same-sex de facto relationship, where cohabitation was contrary to law in the applicant's country of residence.

當我看到這段話的時候,我們就像在冬天裡找到一到燭光一般的開心。

為了心安,我還是要我男友打電話去移民局確認,確認可行性。

之後我們就準備了辦理同居關係的材料,去登記結婚的地方,辦理同居證明,印象中繳了200刀左右,也等了28天(冷靜期),我們一月多申請的,等到二月17才收到那張破證書。還把我高雄的拼音給打錯。

 

緊接著二月底我們開始準備各式各樣的材料,盡可能去証明我們是段真實穩定的關係。

接下來就只能等消息了,如果有好消息,我會在跟大家分享。

謹此,跟我有同樣焦慮的朋友們分享囉。

 

過程中小插曲,我原本想要保險起見,想要當場付錢當場交件,哪裡知道,其實他們比較希望你郵寄。

但是我固執的既然都準備好了,我一刻也不想等。但是當天的情況也讓我非常不開心

一早九點我去了移民局,我跟他們說我要去交件,要上去level 3,但是ground level的服務人員告訴我我必須郵寄。我拿著單子給他看,明明上面也有寫可以親自去,他告訴我那必須預約,我問他我該如何預約,他指著諮詢台電腦旁的那電話,他要我打電話去預約,於是我為了預約,我拿著話筒等了40分鐘,一直罰站,我一度覺得到底是有沒有人要接我電話啊?後來在9:45被接起電話來,幸好10:00剛好有個空缺,我立刻完成預約手續

那個ground level服務人員,還一直覺得我騙他我有預約到,他說我怎麼會這麼幸運的剛好預約到十點,我就說是真的,他才抽了號碼牌,放行我到樓上去交件。

上了樓,那個人有夠討厭,一看到我就告訴我,我不應該自己去,他說他最多就是收了件,讓我付了錢,其實不會有任何改變。

然後,他又拿起如何交件的那張單子,提醒我看,我必須用寄的。我一樣指給他看,明明就有親自送件的選項。他又把相同的事情(我只能收了件讓你繳錢)的話再跟我說一遍。

接著他看著我的資料,知道我還沒有滿一年的同居,他就問我幹嘛要現在申請,我解釋給他聽,我們有詢問過,他完全不聽我說話,直接跟我說:listen to me. May I tell you something ....... 

反正他的態度極差,我還記下他的名字。之後我男朋友原本還想要客訴他,後來想想我們的東西在他手上,還是算了~

但是這個人真的毀壞的我整天的心情,我很擔心

到了隔天,我收到了bridging visa A 的文件,也拿著文件去申請了medicare card.

 

如果,你跟我發生相同的事情,請不要灰心,當狗在吠就好。

上面那些方法,我們確實是打電話去移民局再三確認,那些資料和方法也不是道聽途說,是我們費盡力氣找到的官方說法。

事後我跟我一個有申請過相同簽證的越南同事討論了這件事,他說移民局的人都是這樣的,因為他們很怕麻煩又囉唆的人會一直去移民局問他們的申請情況,所以他們真的比較希望你是用寄的。同時,某個程度,寄的方式更好的原因是,因為他們為了收你的錢,所以他們必須把文件拿出來,翻開你填寫收費的那頁信用卡資料,逼他們不可以把你的東西放一旁。這不是沒有原因的。總之,這是過來人經驗談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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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兪樂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