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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有機會可以打這篇文章了,這次回台灣終於成功幫樂樂入了台灣籍和申請台灣護照

背景說明:樂樂目前2.5歲,由於父親拒絕幫樂樂簽任何入台灣國籍的文件,所以樂樂一直無法入台灣國籍,儘管媽媽是臺灣人。這兩年來每次回台灣都必須自費看醫生。也不知道為什麼,每次回去台灣都狀況百出。為什麼媽媽是臺灣人卻無法幫孩子入籍呢?因為要入籍前,需要幫海外出生的孩子辦理台灣的定居證,這個申請書需要父母雙方現場簽章。假設一方沒有辦法回台灣,則需要到海外的辦事處讓目擊證人簽名,才能把該文件拿回台灣使用。由於樂樂爸爸也不願意做這件事情,我們只能一直拖著,等到離婚程序辦妥,才能跟台灣證明,我們已經離婚,並且監護權屬於我,我擁有幫孩子決定所有事物的權利和義務,才可以單方簽名辦理。

樂樂的爸爸是澳洲華人,我們於台灣登記結婚,澳洲申請離婚。

關於離婚:澳洲離婚有別局台灣離婚的是,澳洲是需要向法院申請離婚(file divorce)的,無論任何原因。台灣只要是兩願離婚,只需要雙方到戶政事務所登記一下就可以,可以今天結婚,明天離婚,後天結婚,如此簡單。但是澳洲就不一樣了,如果夫妻雙方決定離婚,需要向法院提出申請。可以單方申請或雙方共同申請,等待期大概是3-6個月不等。似乎偏題了,好吧!關於澳洲離婚和監護權我想應該要用另外一篇文章來說明了。

總之,經過漫長的等待,我們於2016年10月底提出離婚(滿足結婚兩年,分居一年的要求)我們的離婚聽證會在2017年2月舉行,3月生效。對,離婚判決會在一個月後才算生效。所以我是到三月份才收到判決書。但是這份判決書並沒有說明監護權的部分,跟台灣的不一樣。因為澳洲的婚姻和孩子的照養是兩件事情。在申請離婚的時候,需要遞上關於children和financial 的雙方協議書(binding child support and financial agreement)。同時,澳洲現在已經沒有監護權判定的這個詞彙,只有誰是主要的照顧者primary carer.因為一般而言,法院任何夫妻雙方都應該花時間照養小孩,只是時間比例不同,達到小孩的最佳利益。

但是我的情況本就特殊,樂樂從出生到現在,他的爸爸從來沒有想要來看過她,我也希望樂樂完全跟爸爸沒有關係,不吃爸爸一毛錢長大。

原本我打算去做consent order ,就是法院的命令,把孩子的監護權事情做成命令。 但是這又是個無底洞的程序,我於是打算試試看直接將我們的協議書翻譯成中文,看看台灣是否可以使用。

於是,樂樂入國籍及護照四部曲(三週內完成)

首先建議您準備好一個活頁資料夾,將所有文件放在一起,您會需要用到的有:

小孩出生證明(中英文驗證畢)離婚判決書(中英文驗證畢)監護權同意書(公證人公證過 + 中英文驗證畢)疫苗接種證明(英文版即可驗證畢)

小孩大頭照4張,你自己的大頭照兩張(如果想換身分證照片的話)定居證申請書,護照申請書,戶口名簿, 你的身分證, 小孩的外國護照

1. 離婚登記 4/25 (戶政事務所現場辦理,現場就可以完成,你可以拿到一張新的配偶欄是空白身分證,你同時可以換一張大頭照,這感覺很棒!)

2. 定居證申請 4/26送 5/8取件(移民署申請,需要等待工作日10天,兩個禮拜的意思,你可以跟對方說明你離台時間,或許可以加快速度)

3. 入戶籍 5/8(當你收到移民署寄來的定居證領取通知書,你就可以去移民署領取定居證,拿著定居證,前往戶政事務所辦理戶籍登記)

4. 申請台灣護照 5/8申請 5/12取件(當你完成了戶籍登記,請拿著熱騰騰的戶籍謄本,就可以去移民署辦理護照了) 

這四個步驟緊緊扣連,必須照著順序做。

接下來就要來局部解釋

官方說明請參考這個網址:http://www.roc-taiwan.org/uploads/sites/9/2015/08/%E5%9C%A8%E5%8F%B0%E5%85%A5%E7%B1%8D%E6%B5%81%E7%A8%8B%E9%A0%88%E7%9F%A5pdf%E6%AA%94%E6%A1%88.pdf

1. 離婚登記 (戶政事務所)

如前面說的,如果是在結婚狀態的話,定居證需要雙方父母簽名,所以首先要去戶政事務所就離婚登記。如果你們是在海外結婚,尚未在台灣登記過結婚的話,則你需要先將海外結婚證書翻譯成中文,經過辦事處的文件驗證帶回台灣使用。所以你要先在台灣辦理結婚,同時再辦理離婚。(很幽默吧)建議你明確的跟承辦人員說明你的目的,這樣他們在檔案就可以備註你的情況,有利於下次你回來辦理戶籍登記時,他們可以快速瞭解你的情況。

需要文件:離婚判決書中英文,監護權同意書中英文,戶口名簿,身分證,如果你有想要新的照片,記得帶你的2寸大頭照

如果你有要幫小孩辦理初次護照,記得連同護照的申請書一起帶著,因為他們可以幫你做一個臨人別(我也不知道是什麼,總之他們會在申請書上面幫你蓋一個區公所的章)

注意:所有從國外帶回台灣的文件,都必須翻譯成中文,經過駐海外的台北辦事處,驗證文本;

更重要的事:監護權權同意書這份文件,如果你們使用的是agreement而不是court order,則需要多一個步驟,找當地的Public Notrary 公證文件,這個步驟應該是要確認這個文件是有效的。惡魔存在細節,公證這個文件是需要費用的,我找的第一家要跟我收250.但是雪梨辦事處的先生有好心告訴我,一般收費應該是100-200之間,所以我找了別家,結果只收128.

這份監護權經過public notrary 公證過後,才可以拿到駐海外的台北辦事處辦理驗證。

所有的文件拿到區公所後,記得正本要自己保留,他們可能會想拿你的監護權正本,但是你要跟他們說移民署也會要看到正本。總之我的習慣是,所有文件如果他們需要的後,請他們現場影印留存,正本都是得來不易,別輕易的留給別人了。

2. 定居證申請 (移民署)高雄辦事處1樓

帶著定居證申請書(附大頭照1張),監護權同意書,小孩海外護照,出生證明,疫苗接種證明,你自己的護照和新的身份證到移民署申請定居證。由於我們只回台灣三週,所以我有主動告知五的回程日期,希望他們可以做急件,一般是10天工作天,櫃檯有讓我手寫一張急件說明,希望台北的承辦人員可以盡快審查。送出申請後,就是等待了。我等了足足兩週,中午掛號郵差先生一到,我立刻出發移民署領件(領件是7樓,接著奔往戶政事務所辦入籍。

3.入戶籍 (戶政事務所)

這部分就簡單了。請帶著剛領到的定居證,出生證明,戶口名簿,(子女姓氏約定書)這個我沒有提供,因為小孩的出生證明上面就是用我的姓氏,所以不需要證明甚麼。大概三十分鐘就可以拿到一張新的有小孩名字的戶口名簿了。我是找跟離婚登記時同一個承辦人員,因為他已經瞭解過我的情況,所以簡化了說明。

護照申請書記得也拿給承辦人員,讓他們幫你蓋一個臨人別的章,這是因為孩子是第一次申請台灣護照,所以要多一層手續。

這邊再次感謝高雄市三民區第二戶政事務所的吳小姐。

4. 護照送件 (移民署)高雄辦事處2F

建議早一點去,下午2點以後可能會等比較久(我兩點時候看到號碼牌有30幾個人等候申請護照)。小孩的大頭照可以提早準備好,記得依照要求準備照片,免得太匆促需要重新照(小朋友都很難拍)

護照一般三天就可以取件,急件+900可以隔天取件

 

題外話:我自己在家幫樂樂拍大頭照,這個不受控的傢伙花了我兩天,我差點心臟病。重點是,我沒有按照尺寸處理照片,所以我的心血因為他的頭太大而不可以使用。臨時跑去地下一樓從新拍照,150的機器拍照只有三次機會,結果拍了一張瞇瞇眼的照片,含恨啊~這本護照要使用五年的說。樂樂阿嬤原本一直要我去把照片換了,但是因為我下一個禮拜就要出國,我不想要冒沒有護照出國的風險,所以我還是用了這張不滿意的照片。這也是一個故事以後可以跟樂樂說。

注意:當小孩入台灣國籍後,必須使用台灣護照出境,抵達海外時,在用海外護照入境那個國家。也就是樂樂要用台灣護照才可以出國,抵達澳洲後,用澳洲護照進入澳洲。

在我成功拿到樂樂照片的那個時刻,只能說:太爽了!我終於完成了這兩年來的一個心願!

希望大家也可以順順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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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兪樂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